入会须知
ADMISSION NOTICE
一、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其中个人会员不超过会员总数的10%。
二、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本省行业范围的建筑机械、城建设备、金属结构等生产制造企业;
(三)本省为本行业发展配套服务的相关材料、装备生产制造企业,以及相关科研、设计、应用推广单位;
(四)长期从事本行业工作、经验丰富、工作积极、在行业有一定贡献和影响的人士。
三、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秘书处进行资格预审;
(三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四)颁发会员证并公告。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;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(四)正常参加本团体活动;
(五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六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七)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六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
七、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八、会员退会、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